1、招标文件备案时间:凡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其招标文件发放前必须到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发现招标文件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内容的,招投标管理机构应当在接到备案资料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责令招标人改正
2、招标公告发布(投标报名)时间: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投标人报名的时间,自招标公告刊登之日或者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5 日
3、招标控制价公布时间:建设部建市 [2005]208 号文件第四条规定:招标人设定最高限价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3 天前公布
4、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或补充(答疑):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0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人
5、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保证完成开标、评标、定标和签署合同等工作的合理时间(一般应在90 天至 120 天之间)
6、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30 天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2%,最高不得超过80 万
7、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 日
8、中标公示时间: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时间最短应当不少于3 个工作日
货物类 7 个工作日9、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的时间:招标人一般应当在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15 日内确定中标人,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 个工作日前确定
10、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时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11、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5 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 招标人可以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