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长沙市卫生局文件长卫政发〔 2011〕63 号长沙市卫生局关于下发《长沙市2011 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县(市)卫生局,市直(管)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贯彻执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省卫生厅《湖南省2011 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现下发长沙市2011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如下,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 按照卫生部和省卫生厅关于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的要求,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围绕“改革护理模式,履行护理职责, 提供优质服务, 提高护理水平” 的工作宗旨,进一步规范临床护理工作,切实加强基础护理,改善护理服务,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促进医患和谐, 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二、活动目标以“患者满意、社会满意、政府满意”为目标,在全市范围内通过开展以“夯实基础护理, 提供满意服务”为主题的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把基础护理做实,把专科护理做精,着力建立有利于护理服务持续改进、 护理事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努力为患者提供全面的优质护理服务。 2011 年底全市所有二级、三级医院优质护理服务分别覆盖 40%、60%以上的病房。三、工作任务(一)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各医院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护士条例》,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关于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的通知》、《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试行)》、及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湖南省2011 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及规范要求,建立健全临床护理工作制度、 疾病护理常规、 专科护理工作标准和临床护理服务规范; 建立和改进护士岗位责任制及绩效考核制度,制定并落实各级各类护士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明确岗位职责, 规范临床护理执业行为。(二)重视加强临床护理工作。各医院要把优质护理工作作为“重质量、抓服务、树形象”的重要手段,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明确落实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