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无锡物流地产项目合作合同协议建仓(范本)使用方:芜湖安得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投资方: (以下简称乙方)为引进合作项目,盘活自有土地,乙方利用其位于无锡新区锡梅路土地,根据甲方的要求,投资建设物流地产供甲方使用,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协商、合作共赢的原则,现就双方物流合作项目达成如下意向协议:一、项目规划及报批1、根据甲方的业务需求,乙方同意以位于无锡新区锡梅路土地,占地约80 亩(确切坐标位置四至和土地面积根据实测后确定),由乙方投资建设物流仓库,完工后,交付甲方使用。2、物流地产项目的申报、图纸设计、土地开发使用手续报批及工程施工等由乙方负责,按进度完工后,交付甲方使用。3、在图纸设计阶段,甲方双方共同对仓库设计方案提出参考性意见,仓库设计建设标准应符合大型家电产品物流仓储需要,确保仓库布局、物流流向合理,库房间距不低于 25 米、檐口净空高度不低于 96 米、内部道路宽度不低于12 米、雨篷保证雨天能够容纳 10 台以上 17.5 米车同时作业;图纸正式定稿需要经过甲方签字确认,如在施工建设过程中涉及到仓库主体结构、布局或建筑参数等变更果设计发生重大变更并影响甲方使用的,也需要经过甲方评审认可同意。二、工程建设(1) 本合同协议签订后 7 内,甲方支付乙方项目启动定金人民币 20 万元,乙方在收到定金后开始办理项目报批等前期准备工作。乙方承诺于 2009 年 12 月 30 日 前完成项目报批,若到期不能完成,乙方需向甲方说明原因;若该项目最终确认无法启动的,乙方应在一周内双倍退还甲方定金,项目能否实施最后确认日期为 2010 年 1 月 31 日 ,如甲方在乙方报批完成后取消本意向协议,则定金不予退还。;(2)乙方必须在 2010 年 2 月 28 日前进场开工建设,并严格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投入资金进行建设,保证建设进度。乙方在开工建设土建基础时,甲方负责在开工后一周内一次性提前预付乙方 100 万元(以土建合同及现场开挖基础时间为标准),该预付款在仓库完工交付使用后,冲抵后期仓储服务费用。(3)乙方负责在 2009 年 5 月 1 日 前完工交付第一期不小于 25000 平方米仓库供甲方使用,逾期不能交付或交付面积小于 20000 平方米以下的,乙方应根据每延期 1 日向甲方支付 5000 元违约金,直至仓库完工及仓库完工交付面积达到 2.5 万平方米约定的面积为止。仓库交付时消防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