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南昌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甲方:南昌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乙方: ;( )级( )等 综合(专科) 为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健康进展,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范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确保医保基金的使用安全,构建和谐医、保、患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南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南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本协议服务人群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城镇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南昌地区单独统筹管理的离休干部和建老人员,以下统称参保人
第二条 甲乙双方应仔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和省市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及各项配套规定
第三条 甲乙双方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四条 甲乙双方均有教育、督促各自工作人员和参保人自觉遵守医疗保险各项规定的义务;双方有权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检举和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第五条 甲乙双方应共同确保医保基金的使用安全,共同维护好参保人的合法利益,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健康进展
第二章 基础管理第六条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基本和大病医疗保险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情况,及时向乙方提供参保人与医疗有关的医保待遇信息,协助乙方解决医保工作运行中遇到的问题
第七条 乙方须制定与医疗保险政策相适应的管理办法,为参保人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须有一名院级领导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作,设立医保管理部门,配备医保专职管理人员;常常性的开展医疗保险政策培训,配合甲方做好各项医保工作
第八条 乙方应在显要位置悬挂统一的定点医疗机构铜牌,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医疗保险投诉箱”,公示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