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厂区人员、车辆及物品进出管理规定文件编号:SMQG212001A 版 次:B 生效日期: 2012-11-06 拟 定: 仇 莉、刘 俊 审 核: 皮卫华、李 强批 准: 马 斌文件修订变更履历栏版次修订内容摘要修订页次修订日期A原:1.5.5 快递、票务人员或上门推销人员禁止进入厂区内,由警卫通知相关人员至警卫室办理相关事务现:1.4.5 跟公司业务合作的快递、票务人员,由业务对接部门书面授权(进入人员单位名称、人员及身份证复印件,部门经理签字)许可后存放后勤服务部备案,以方便其进出2 页2012-10-29A原:2.1.2 违规者负激励 10 元/次/项现:2.1.2 违规者负激励 20 元/次/项2 页2012-10-29A增加出厂物资出厂审批单权限分类2 页2012-10-29A增加考核规定3 页2012-10-29A原:门禁管理办法现:更名为厂区人员、车辆及物品进出管理规定1.厂区人员出入受控发行章厂区人员、车辆及物品进出管理规定文件编号:SMQG212001A版本/修改次数:1生效日期:2012-11-01页 码: 第 页 共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1 员工出入1.1.1 所有员工(包括总裁)于任何时间内进、出厂区大门均须刷卡以记录进出信息,对违纪人员态度较恶劣者保安应记下其姓名交人事部处理1.1.2 上下班时间因故无法刷卡或未带考勤卡时,须于警卫室登记备案后方可进出;对于未穿工作服且未带卡的上班员工,需由其部门负责人至大门口认领;警卫确认登记时间的真实性1.1.3 工作时间内进出员工除在刷卡机刷卡显示进出信息外,须有部门负责人签署的出门单方可进出,出门单签署时间有效期为当日1.2 新进员工到职1.2.1 新进员工持《报到通知书》至厂区向警卫出示,经确认后在警卫室等候,并由警卫电话通知人力进展部,由经办人携领新员工进入厂区1.3 员工离职1.3.1 离职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完成时,由人事部经办人员送离职员工离开厂区1.3.2 已离职员工因故需进出厂区,则视同“外来人员”之方式办理1.4 外来人员进出1.4.1 普通访客(贵宾接待除外)到访时,由警卫通知被访部门或人员,经确认后,来访者填具《外来人员登记表》,身份证件(身份证、驾驶证、户籍证明等)登记,登记薄每月缴后勤服务部存档。佩戴临时出入证,由被访部门派员至大门带领进入,出门时用临时出入证换取身份证。客户、专家、领导的到访则由接待部门派员提前至警卫室办理登记手续并做好迎接工作,访谈结束离开时亦应由接待部门陪同送至大门外,以示礼节1.4.2 面试人员到达后填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