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合同诈骗罪几大构成要件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1][2]过程中,实行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构成要件: 1
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全
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本罪的诈骗行为表现为下列五种形式: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等
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这里所说的其他方法,是指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种方法以外,以经济合同为手段、以骗取合同约定的由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以及其他但报财物为目的的一切手段
行为人只要实施上述一种诈骗行为,便可构成本罪
其次,诈骗对方当事人财物必须数额较大的
所谓数额较大,根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数额在五万至二十万元以上的
本罪的主体,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
犯本罪的个人是一般主体,犯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