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商品方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出 售 方:盘锦天合房地产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注册地址:兴隆台区庄林路市外经委大厦 6F 营业执照号码:2111001100199 邮编:124010法人代表:随继宏 职务:董事长 电话:2831777 认购方姓名: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地址:电 话: 邮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甲方用地依据及商品房座落位置:甲方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兴隆台区人民路西编号[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号为:盘政用地字[2000]15 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盘国用(2000)字 300118 号土地面积为:10,014
7m2 土地规划用途为:综合楼台 土地使用权年限:40 年(2040 年 4 月 20 日)甲方经批准,在上述地块建筑商品房,定名:天合家园主体建筑物的性质: 属于 结构,建筑层数为: 层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号码:19990068第二条:乙方所购商品房的面积:该商品房建筑面积为: 其中有用面积约: 公共部位与公共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约:认购位置为: 栋 单元 层 号(上述所售面积最后以房屋产权部门的实际测量为准)第三条:商品房销售特征:本商品房销售特征为预售商品房,该商品房价格不属于政府定价的商品房,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定价 元/平方米该商品房为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乙方可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贷款购买 双方约定付款时间为: 第五条:交付使用时间:甲方暂定于 2000 年 11 月 15 日前,将经竣工验收(包括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和按规定必须的综合验收)合格,以及甲方所定交屋标准交付乙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