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委托经营管理及功能变更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管理内容及委托期限 1、甲方将其单位所有的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方海商苑地下停车场全权委托乙方对外出租及管理及办理功能变更的相关手续
2、甲方委托乙方与承租方签署《物业租赁合同》及《商铺经营管理协议书》,代收租金
3、委托期限为 年,即自 年___月 日至 年__月__日止
二、地下停车场变更为商铺1、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办理地下停车场变更为商铺的相关手续并大力配合,2、甲方不承担此次变更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及发生的一切法律纠纷与甲方无关
三、租金 1、投资者委托经营回报为该铺位的租赁收入
2、投资回报:甲方同意给予乙方乙方根据商城整体的招商政策、价格对外招商;在该商铺没有出租出去期间,乙方无须支付甲方租金
3、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每 将该商铺位的租赁收入存入甲方指定帐号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甲方有权将该商铺转卖、赠予或继承、但受让方必须接受并继续履行本协议书约定的条款内容
2、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甲方有义务参加商城的推广与宣传,并配合乙方共同树立及维护该商铺的良好公众形象,不得做有损乙方声誉的事情,不得违反乙方的管理规定
3、甲方向乙方出具委托书,房地产供乙方开展有关代租代收工作
租金税费由甲方负担,乙方收取租金后,应开具租赁发票给甲方(抬头由甲方指定)或由乙方代扣代缴相关税费
4、甲方每月按当月租金总额的 20%提成给乙方作为代收租金手续费
5、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地下停车场),若乙方已出租给另一方,由乙方自行按商城管理费标准收取;若未出租出去,由甲方按商城管理费标准每月 15日前支付给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