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安置协议(草案)征收补偿部门(以下简称甲方):被征收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征收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被征收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地点位于========,房号和房屋建筑面积见附表
第二条 房屋征收补偿选择产权调换方式
第三条 房屋产权调换补偿标准
(一)甲方提供位于原征收范围内新建的回迁房给乙方,建筑结构为框架结构,用途为住宅,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一平方米调换一平方米的标准置换(乙方在二个月内签订协议的奖励10%)
(二)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应符合以下条件: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安置房屋,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
2、产权调换的安置房装修标准
门为甲板杉木门;内墙面及天花为双飞粉批档面;地面贴普通 60×60 耐磨砖;大厅 40 瓦光管;房及厨房、卫生间 20 瓦光管;塑盒明线;水接至厨房卫生间并安装水龙头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三)原被征收房屋有装修的,由乙方指定一家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对装修情况进行评估,由甲方对乙方给予一定的货币补偿
第四条 临时安置费用
(一)搬家补助费每户一次性补助 2000 元
(二)乙方临时安置补助费:甲方根据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给予乙方每月每平方米 15 元的临时安置补助,临时安置补助费从搬清房屋之月起计至交付回迁房次月止
第五条 乙方在领取临时安置补助费之日起两天内应将被征收房屋腾空,并交甲方拆除
第六条 契证办理
甲方在回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 12 个月内负责办理安置房的房产证给乙方,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停车位的安排使用与收费
甲方原则安排给乙方每户一个停车位停车,但不能转让和作其他使用
第八条 管理费收取
凡属乙方名下(以房产证名字为准)自住业主,5 年内免收物业管理费,5 年后的收费标准由小区物业公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