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国际货运代理协议书甲方:乙方:甲已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海口岸进出口货物运输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适用范围1.本协议适用于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全权代理人办理上海口岸进出口货物的订舱、报关 、三检、做箱、提单签发、陆运以及与此有关的其他作业的货运代理业务。2.乙方应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国家外经贸部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批准证书,并向甲方提供其复印件。3.为了保证乙方的服务质量和维护、提升乙方的商业形象,乙方接受《SIFFA 代理业务标准交易条款》的约束,作为其质量体系中的外来文件和该协议书的组成部分。第二条:单证制作1. 在进出口代理业务中,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单证必须内容完整、正确和清楚且传递及时,在进口业务中,为了防止疏港的发生,甲方应当更加注意传递单证的及时性。2.乙方负有审单的义务,如发现单证有误,应及时通知甲方实行紧急措施。3.乙方凭甲方的货运委托书接受货运代理业务。货运委托书除内容完整、正确和清楚外 ,还必须显示:甲方的联系人、指定货代订舱联系人、运输条款等业务操作必须的内容 。乙方须负责与指定货代订舱联系人联系好相关业务。4.货运委托书必须在受载运输工具截单日前交给乙方,给乙方留有足够的操作时间;乙方收到委托书后应尽力办理订舱业务并及时向甲方通知订舱情况。对超过截单日甲方要求加载的货物,乙方须积极协助其进行配载。5.甲方应尽量在船开之前将委托书内容更正情况书面通知乙方;船开之后的更正,乙方将向甲方收取实际支付的更正费用。6.甲方报关单证的制作必须符合海关要求,并做到单单相符,并与集装箱内货物相符,以防报关困难。报关单证必须在截关前一天交给乙方。7.由乙方统一做箱时,装箱单的制作必须符合港区要求,并做到与集装箱内货物和报关单证相符,有甲方传真给乙方实际装箱凭证。第三条:提单签发及其风险责任1.由承运人及其代理签发的提单,乙方要负责收回提单,以确保在甲方同意把提单放给收货人之前货物所有权归甲方所有。2.由乙方签发的提单,乙方承担提单条款规定的风险和责任。3.遇特别情况,甲方要求乙方签发倒签或预借提单。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正本书面保函,乙方征得承运人同意后方可办理。第四条:海洋运费、人民币费用的收费1. 人民币费用的计收标准:(1) 出口订舱费:(2) 报关费:(3) 拖柜费: Page 1 of 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4) 商检费:(5) THC:(6) 其他人民币费用,根据双方单票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