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水泵采购合同水 泵 购 销 合 同工程名称: 需 方 : 供 方 :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 “**** 项目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就本项目水泵购销事项,经平等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总平园林景观、绿化、管网工程 2、 交货地点:第二条、 合同范围1、合同内容:*****总平园林景观、绿化、管网工程水泵供应、运输及加工、制作
2、合同标的物及单价:2
1、表中综合单价为含税单价,供货数量根据现场施工情况确定,最终结算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实际供货量为准
2、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生产费、包装费、上车费,装卸费、运输费、加工费、材料检测费及复试费、损耗、保险、税金、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及其他一切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内容,该单价为固定单价,在供货过程中不因任何原因调整(合同另有说明除外)
第三条:合同暂定总价1、本合同采纳固定综合单价(含税),暂定合同总价的方式,暂定合同总价 100000 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2、暂定合同总价仅为根据甲方设计图纸预估费用,如由于现场实际施工数量变化,其变化所增加或减少的费用不含在暂定合同总价之内,结算时相应另计数量及金额
第四条:验收标准及方法: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提出购货清单,确认规格、数量和交付时间,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所需货物完好无损,运费及装卸货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甲方在收到水泵后,对于水泵的数量、型号、规格进行核对、检验,如发现有不符合合同规定或短缺的水泵,应在一周内向乙方提出异议,说明不符合规定的水泵名称、规格、数量及校验情况和处理意见
3、对于达不到要求的水泵,电话通知乙方现场复查,2 小时内没有到现场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水泵问题及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