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XX 乡(镇)交通安全检查劝导站用地协议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代 表 人: 根据正政办发〔2024〕140 号文件要求,永和镇计划在永和镇 组新建交通安全检查劝导站,现就交通安全检查劝导站建设用地征用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一 、 用 地 四 至 : 东 至 : 西 至 : 南至: 北至: ,共计: 亩。二、征地价格:根据甜永高速征地付款标准,每亩37719 元,共计 亩, 元。三、甲方责任:甲方于签订协议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乙方征地款,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四、乙方责任:建成后,该地块为甲方长期占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交通安全劝导站正常开展工作,若乙方无理阻挠甲方工作人员正常开展工作,将由公安司法机关介入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若一方违约,支付另一方违约金 10000 元。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见证机关各执一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份。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负责人签字: 见证单位: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2024 年 月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