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合作开发城中村改造协议书甲方: 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实现河北省省委、省政府“三年大变样”的战略目标,落实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城中村改造”的指示精神,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公平、公正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 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项目位于: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总占地面积 500 亩(精确数字以土地测绘部门精确测量为准)
2、全村现有户数:1008 户;七栋多层约 670 户(以实际户数为准);全村共计人数:3750 人
二、合作方式及分配原则 1、本项目由乙方按协议约定提供资金,甲方负责本项目的拆迁并提供 500 亩土地,拆迁完成达到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标准后,交由土地部门公开出让
如乙方最终竞得本项目土地使用权,由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开发本项目,并向甲方提供本协议约定的安置回迁用房及商业用房
如乙方最终未能竞得本项目土地使用权,甲方应将乙方前期土地开发投资成本加计10%的利润一次性返乙方
2、乙方承担:1008 户每户 300 平米回迁房(简装修,包括防盗门、内门、白墙、水泥地面等)、20 万拆迁补偿费及七栋多层 1:1
3 的回迁;1008 户的商业补偿,每户 20㎡;1008 户每户每月 2000 元过渡补偿费,七栋多层过渡补偿费每户每月 800 元(过渡补偿费暂按 20 个月计算,如 20个月内不能保证每户回迁一套住房,则过渡费支付至实际回迁之日);搬迁安置补偿 1008 户,每户 5976 元,共计 531
86 万元(现金),搬迁安置七栋楼补偿约 670 户,每户 5000 元,共计约 235 万元(现金),以上费用一次性付清,具体支付时间另行协商
3、乙方承担第二条第 2 款外,另行补偿甲方商业面积贰万捌仟柒佰伍拾平方米
甲方享有约定回迁房屋及配套设施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