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猎取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政府信息,提高昆明市城市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城市管理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政府信息,是指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猎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 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政府信息,必须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和谁制作、谁更新、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政府信息,必须依法、及时、准确、完整,且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二章 各处室工作职责 第五条 在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部门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局办公室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按领导小组要求依法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联系相关部门做好技术保障,具体包括局机关的政务、文秘、信息、保密、档案、保卫、值班、会议组织工作;起草有关文件,办理市人大建议和市政协提案;负责“局长接待日”的安排、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维稳工作;负责文件收发、档案管理;负责局机关各部门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及机关国有资产、行政事务、后勤服务、公务接待、计划生育和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负责局机关办公自动化网络建设、保障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 110 社会联动、12345 市长热线交办事项的协调处置工作
计划财务处负责统一管理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经费;拟制年度经费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使用和定期检查;负责局机关的行政经费、预算外资金、基本建设资金、代收经费、国有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