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浙江兰溪丰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武鸣分公司恬静苑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机)的概况1、塔机型号: 2、塔机结构型式:预埋地脚螺栓固定式
3、塔机有效高度: 36 米
4、塔机有效臂长: 50 米
5、使用施工场地名称: 武鸣恬静苑 6、施工场地地址: 东鸣路 二、租赁期限1、从甲方交付乙方使用,至乙方书面通知停止使用日止
估计租期: 4 个月
2、少于 4 个月、超出 4 个月则按实际时间计算租金
三、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1、租金(月): 12000 元/月
2、当月租金于次月十天内付清,逐月按时支付,直至租期的最后一个月乙方才用履约保证金抵付租金
四、设备进退场与履约保证金1、进退场费:¥ 30000 元/台(含装拆的人工费
办理报装、拆相关手续及特检所的检测等相关费用,运输费、汽车吊装、拆费)
2、履约保证金:¥ 12000 元/台,签合同时付清
3、塔机预埋地脚螺栓每套¥ 2000 元
甲方提供,乙方在进场前一次性付清此款项
4、付款方式:①合同签订后,乙方先付进退场费¥ 15000 元②塔吊安装完毕,乙方支付进退场费¥ 15000 元
五、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1、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将出租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求乙方同意,但应书面通知乙方所有权转移的情况
出租财产所有权得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权利,承担原出租方承担的义务
2、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将租用财产转让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或委托第三方)不得对塔机进行拆装,不得转移使用,也不得抵押给第三方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乙方提供的建筑资料,编制塔机的施工拆装方案,提供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