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合同的担保合同担保是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法律措施
类型:(1)一般担保(2)特别担保特别担保的特点:(1)具有从属性(2)具有补充性(3)具有相对独立性一、保证1、概念保证是指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担保形式
第三人即为保证人,而原债务人称为主债务人
特征:(1)是一种人的担保形式
(2)是第三人对债权所提供的担保
(3)是单务、无偿的法律行为
2、保证人的条件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可以有资格成为保证人
《担保法》规定的不能成为保证人的具体情形:1、国家机关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3、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的,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人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协议
(1)合同主体:保证人与债权人(2)合同形式:书面(3)合同内容:P358(4)合同类型:一般保证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4、保证的方式(1)一般保证:先诉抗辩权(2)连带责任保证保证合同如果未明确保证的方式的,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法律规定一般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情形:P3585、保证责任(1)概念保证责任是指保证人依照保证合同的约定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向债权人承担履行债务或赔偿损失的责任
(2)保证责任的范围6、保证的效力7、保证的期间在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一般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连带责任保证期间也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后果二、抵押1、概念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形式
特征:(1)是一种物的担保方式
(2)抵押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
(3)抵押物的占有权不发生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