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站选址的安全距离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一、基站选址应尽量远离公路、铁路、河道、高压线、机场、加油站等,充分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对各种隔离带的要求,尽量远离各种控制线。 (1)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路政管理条例》(2008修正)第二十九条有明确规定,《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对山区和临砭、临江河路的要求有所放宽。 (2)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塔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第十条有明确规定。 (3)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2004修正)第十八、十九条对陕西境内不同河段的堤防护堤地、护岸地有详细规定。 (4)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自然保护区外围保护地带:《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07 修正)第十四条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办法》第十六条有相关规定。 (5)电力设施保护区:《电力设施保护条例》(98修正)第十条对架空和地埋电力线路保护区有详细规定,《陕西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第十一条补充规定了 750KV电力线路保护区。 (6)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保护机场净空的规定》有详细的规定。 (7)加油加气站的防火距离:《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2002)(2006版)第四节对加油加气站各种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有详细规定。 (8)通信设施保护:《陕西省保护通信线路规定》第九条对通信设施周围的禁建范围和禁止活动有详细的规定。 (9)建筑红线:指城市规划管理中,控制城市道路两侧沿街建筑物或构筑物(如外墙、台阶等)靠临街面的界线。建筑红线由道路红线和建筑控制线组成。道路红线是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规划控制线;建筑控制线是建筑物基底位置的控制线。基地与道路邻近一侧,一般以道路红线为建筑控制线,如果因城市规划需要,主管部门可在道路线以外另订建筑控制线,一般称后退道路红线。任何建筑都不得超越给定的建筑红线。《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4.2节对建筑突出物有详细的规定。 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1、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4修正) 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布日期:2 0 0 4 年0 8 月2 8 日 实施日期:1 9 9 8 年0 1 月0 1 日 (中央法规) 第五十六条 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