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6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表6
3 编号:YGSC-JSJD- 工程名称 阳光尚城四期-1 工程 施工单位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分部工程、部位及范围 施工现场 交底日期 分项工程(作业)名称 塔吊司机和信号工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塔式起重机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持有有效操作证的人员,方可进行起重与指挥,严禁无证人员起重与指挥作业
一、作业前的检查和启动 1. 机械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
2. 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
3. 主要部位连接螺栓应无松动,各铆固销应完好无松脱现象
4. 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5. 供电电缆及配电系统应良好无破损
6. 检查电源电压应符合规定要求,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送电前 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
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7. 空载运转检查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 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二、作业中安全注意事项 1. 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 向时,应将控制器调到 零位,待 机器停 止 转动后,再 转向另 一 方向,操作时力 求平 稳 ,严禁急 开急 停
2. 吊 钩 提 升 接近 臂 杆 顶 部,小 车 行至 端 点 或 应减 速 行至 停 止 位置,吊 钩 距 臂 杆 顶 部不得小 于1m
3. 提 升 重物 时,严禁自 由 下 降 ,重物 就 位时,可用 微 动机构或 使 用 制 动器使 之 缓 慢 下 降
4. 提 升 重物 平 移 时,应高 出 其跨 越的障 碍 物0
5m 以 上
5. 现场 浇 筑 的混 凝 土 构件 或 模 板 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6. 操作人员在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小 车 行走 和 吊 钩 升 降 等动作前, 应鸣 声 示 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