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面石材工程施工工艺标准Q/20010— 2011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石材饰面材料的墙面(除建筑幕墙外)的粘贴或安装工程。其石材饰面安装工程适用于高度不大于24m、抗震防裂度不大于7 度的施工工程验收。 2 引用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 3 术语 石材:墙体饰面的石材有花岗石、大理石、青石等天然石材和文化石、微晶石等人造石材。 4 材料要求 材料进场时,厂商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出厂证、性能检测报告。工程管理人员应按品种、型号、规格、数量、颜色、批号、等级等要求进行验收。主材应现场取样做环保复检。 4.1 石材 4.1.1 规格尺寸:满足设计要求。 4.1.2 外观质量 石材中的天然大理石、花岗石饰面板的表面不得有开裂、隐伤、风化等缺陷,应采用表面平整光滑、厚薄均匀、不缺角、不爆边、无明显色差的材料,应根据使 用场合做必要的石材放 射 性测试 。 4.1.3 室内环境污染控制 用于民用建筑工程的石材放 射 性指 标限 量应符 合《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10)中第 3.1.2 条 规定 。 用于民用建筑工程的胶 粘剂 应符 合《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中的条 规定 。 4.2 饰面板工程应对 下 列 材料及 其性能指 标进行复检: 4.2.1 室内用花岗石的放射性。 4.2.2 粘贴用水泥的凝结时间、安定性和抗压强度。 4.2.3 胶粘剂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检测报告。 5 施工准备 5.1 作业条件 5.1.1 墙面基层清理干净,对饰面部位的成品、半成品进行检查、固定与保护。 5.1.2 石材应粘贴、安装在洁净平整的基体上,影响粘贴强度的基层应做技术处理;基层上的砂浆、油渍、尘土等应清除干净。 5.1.3 大面积施工前应先放大样,并做出样板墙,确定施工工艺及操作要点,并向施工人员做好交底工作。样板墙面完成后必须经过设计、甲方和建设单位共同认定,方可组织班组按照样板墙要求施工。 5.2 材料准备 5.2.1 主材按设计要求全部配备齐全,并已经过进场检验或复验。 5.2.2 一般用于石材类的水泥应采用42.5 等级以上的普通硅酸盐水泥和白水泥。为 防 止 石材湿 贴泛 碱 现 象 ,除对石材背 面做特 殊 处理外 ,应采用矿 渣 类水泥。 5.2.3 作基层找 平和石材类的各 种 砂子 应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