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本市场构成分类 1、深市主板、沪市主板 - 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公开发行规模在 3000万元以上。 - 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 5000万元。 - 公司成立时间须在 3年以上,最近 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组而设立的,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的公司改组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成立时间可连续计算。 - 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 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 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果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 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不少于 15%。 - 公司在最近 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中小企业板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 3000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 5000万元 - 最近 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 - 最近 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或者最近 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 3亿元 - 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 20% - 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3、创业板 创业板市场,各国的称呼不一。在有些国家叫二板市场,有些叫第二交易系统、创业板市场等等。它是指交易所主板市场以外的另一个证券市场,其主要目的是为新兴公司提供集资途径,助其发展和扩展业务。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大多从事高科技业务,具有较高的成长性,但往往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业绩也不突出。 创业板市场主要服务于新兴产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产业,在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和进步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美国的Nasdaq是创业板市场的典型,素有“高科技企业摇篮”之称。在Nasdaq巨大的示范作用下,世界各大资本市场也开始设立自己的创业板市场。1995年6月,伦敦交易所设立了创业板市场Aim;1996年2月14日,法国设立了新市场Le Nouveau March;1999年11月,香港创业板正式成立。 从国外的情况看,创业板市场与主板市场的主要区别是:不设立最低盈利的规定,以免高成长的公司因盈利低而不能挂牌;提高对公众最低持股量的要求,以保证公司有充裕的资金周转;设定主要股东的最低持股量及出售股份的限制,如两年内不得出售名下的股份等,以使公司管理层在发展业务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