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委托代持协议甲方(委托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乙方(受托方):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鉴于:甲方与乙方共同出资设立 XXXX 有限公司(即丙方)。丙方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XX 万元(小写:XXX 万元)。其中甲方实际出资额为人民币 XX 万元(小写:XX 万元),占丙方公司股权的百分之 XX(XX%)。上述各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代持甲方在丙方公司中的 XX%股权(即“标的股权)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其对丙方公司出资所享有的股权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委托,代为行使甲方所享有的对丙方公司的权利。丙方对甲方实际股东的身份及甲乙双方的股权代持安排知情并不持异议。第二条 甲方实际拥有对标的股权的所有股东权利。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标的股权,而对标的股权相对应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权利。在委托期间内,除本协议的限制条件外,乙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代表甲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第三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3.1 知情权:甲方享有对丙方公司经营管理状况的知情权,有权通过乙方或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者直接向丙方了解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利润分配方案等。3.2 参加管理权:甲方有权通过乙方或者直接参加对丙方公司的管理。乙方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前,应与甲方进行沟通;就丙方公司的具体经营事务行使表决权时,乙方必须事前和甲方进行沟通,并根据甲方的指令代甲方行使对公司的表决。3.3 甲方基于其对丙方公司的实际出资,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分红及其他收益等全部投资收益。乙方应将代为行使该项权利所产生的收益及时移转甲方。3.4 转让出资权利: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将股东权益移转到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同时由第三人依照本《委托持股协议》享有甲方所应享有的一切权利。3.5 剩余财产分配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丙方公司因某种原因解散并进行清算,甲方仍委托乙方参加清算,如经清算后公司有剩余财产进行分配,甲方有权取得依照出资比例分配丙方公司的财产;乙方应将甲方应取得的丙方财产转交甲方。3.6 增加或补足出资的权利和义务:为避开甲方股权因丙方公司增资而遭受的股权稀释,甲方有权依照公司法及丙方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同等比例优先认缴增加的注册资本金。3.7 甲方以其实际出资的金额为限,承担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