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委 托 代 理 合 同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现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提起、进行并完成甲方与 关于 纠纷的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达成协议如下:一、 甲方委托乙方,并同意乙方指定: 律师作为甲方的代理人
二、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在该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下列事项:1、代为调查取证;2、代为提起、承认、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3、代为谈判、出庭、陈述案情、进行辩论;4、代为和解;5、代为申诉;6、双方约定的其它委托事项:代为进行与本案相关人员的沟通工作
三、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本案执行终结(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或撤销诉讼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得到完整履行)或甲、乙双方解除委托事项之日止
四、代理费和实支费的计算与支付1、代理费根据国家有关律师业务收费的标准,经甲、乙双方协商并同意,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三日内,按争议标的额( 元)的百分之 向乙方支付第一阶段律师服务费,即代理费(大写) ( 元人民币);在本案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按争议标的百分Page 1 of 4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之 向乙方支付第二阶段律师费,即代理费(大写) 元( 元人民币);在本案执行完毕后三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三阶段的律师费,即代理费(大写) ( 元人民币);2、实支费根据工作的需要,如发生差旅等办案费用,由甲方承担
代理结束后由律师凭票向甲方报销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1)甲方在委托事项内可以向乙方提出符合法律与情理的要求
(2)甲方在委托期间有权变更对乙方的授权范围或以书面形式解除对乙方的授权
经双方协商,确有需要的,乙方可另行指派律师
2、甲方的义务:(1)甲方有按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和实支费的义务;(2)甲方有承担乙方在委托期间、在委托权限内实行的相应行为的法律后果的义务;(3)甲方有向乙方陈述真实情况,提供真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