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存单质押(反担保)协议书 编号:出质人: (简称甲方)地址:身份证号:质权人:北京中科智担保有限公司(简称乙方)地址: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10 层法定代表人:张锴雍根据乙方与************公司(以下称借款人委托人)签订的编号为********* 的《委托担保协议书》的有关规定,乙方为借款人/委托人向**银行**支行(以下称债权人/受益人)申请的期限为***年金额为人民币***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甲方同意以存单质押的方式向乙方提供反担保
经甲、乙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一、根据编号为 的《委托担保协议书》,乙方为借款人/委托人向债权人/受益人所申请的期限为 壹年、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 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二、甲方同意以其个人在 银行 支行开立的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的存单 (存单编号为: )质押给乙方,作为乙方为借款人/委托人提供上述担保的反担保,以保证乙方承担担保责任后产生的担保债权得以偿还
甲方用作质押的存单,质押权利价值为人民币 万元
三、质押反担保的范围包括:乙方所担保的本金、利息、罚金、违约金、赔偿金、其它有关费用,以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调查取证费、处理质押物费用)
四、质押期间:自本质押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乙方承担担保责任之日后两年
若借款人/委托人及时、完全、适当履行其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的,质押期间至乙方收到债权人/受益人出具的《解除担保责任通知书》之日至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五、甲方保证对上述质押的存单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处分权,保证上述存单在此之前未设置质押权,并免遭第三人追索
六、质押存单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到存款银行办妥核押手续并交付乙方,质押期间由乙方保管,质押期间,甲方不得支取质押存单上的款项,不得对存单挂失
七、如借款人/委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