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部修改相关制度建议内容一、 安全保卫制度 增加第九条:安保部负责协调、检查、考核市场开发服务所安全保卫工作
增加第十条:负责对各市场雇用治安值班人员的登记备案
二、 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增加第六条:安保部负责协调、检查、考核市场开发服务所安全保卫工作
增加第六条:负责对各市场雇用清洁工的登记备案
三、 消防管理制度 增加以下制度: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七、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