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塔里木油田安全文化审核要点(一)现将安全文化审核要点下发给各队,望各队仔细学习,由平台经理负责落到位:1、现场必须掌握的案例
要求对以下案例员工知晓并且井队有相关学习记录
5 氧气瓶爆炸事故案例一:5
5 氧气瓶爆炸事故:2024 年 5 月 5日 17:40,物业服务中心动力工程部水电维修承包商气焊工卢某完成钢板切割任务后,在收拾作业现场、拆除氧气瓶减压阀时突然发生了氧气瓶爆炸事件
爆炸现场没有发生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约 500 元
氧气瓶从中部炸裂为三块,飞向东北方向
其中:瓶体上部 1 块重 19
4Kg,飞入附近墙体中;另外 2 块(瓶体中部 1 块重12
8Kg、瓶体尾部 1 块重 23
4Kg),爆炸后散落在附近地面上
初步原因分析:当天下午,矿区成立了事件调查小组
通过初步调查,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现场没有发现三违现象,但发现以下问题:1
在氧气瓶底部有疑似油性物质
油性物质接触高纯度氧气将发生化学反应,并释放热量,怀疑是直接原因
该氧气瓶出厂标定为氮气瓶,但氧气生产厂违反国家质监局锅发【2000】250 号《气瓶安全监察规程》中严禁气瓶混用规定,擅自改充氧气,并涂改为蓝色
(氮气瓶为黑色,氧气瓶为蓝色)3
该氧气瓶显示最后检验日期为 2001 年 11 月,根据国家质监局锅发【2000】250 号《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每 3 年检验 1 次规定,已经有 3 次漏检,累计 10年没有检验,而且生产厂不能提供该气瓶的历史检验报告
(该批次气瓶还有 85 、88 、90、99 等年份的检验标记)4
该氧气生产厂超出许可范围生产,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范围是氮气、二氧化碳、氩气和乙炔四项,没有氧气的生产和销售资质
管理方面,气瓶入库验收还存在问题
一是入库验收制度不完善,缺乏对氧气瓶检验证件进行审核的制度要求
二是对已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