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像服务合同接受服务者(甲方): 提供服务者(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服务项目乙方提供摄像师/摄像助理 名,在甲方举办活动中以数码摄影\摄像的方式,提供纪实摄影\摄像服务。乙方提供化妆师 名,在甲方摄像活动中可觉得新人化妆\补妆的方式,提供一对一化妆服务。乙方提供外景车 辆,在甲方摄像活动中能够提供接送新人服务。第二条 服务内容 摄像规定:使用松下 NV-GS258K 3CCD 专业摄像机后期制作光盘交付后期制作规定: 摄像全部后期电脑编辑 摄像成品的交付时间为 年 月 日第三条 服务期限(一)乙方提供摄影与摄像服务中的拍摄时间为 小时;()第四条 酬劳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的酬劳为人民币(大写) ,即(小写) 元。第五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一)结算方式: 现金支付 (二)付款 甲方活动结束后即支付款项 50%,余款待后期制作完毕后全部支付。 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 址:传 真:联系电话:日 期: 年 月 日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 址:传 真:联系电话: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