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备受关注的《江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2 月 16 日正式公布
经调节,省政府设立工作部门 40 个
其中,省政府办公厅和构成部门 24 个,直属特设机构 1 个,直属机构 15 个
另外,设立部门管理机构 8 个
(一)构成部门 保存省政府办公厅(挂省政府参事室骉文史馆骍牌子)、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省物价局牌子)、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文化厅(挂省文物局牌子)、省卫生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审计厅、省外事侨务办公室
组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不再保存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信息产业厅、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综合行业管理办公室、省有色金属行业管理办公室
组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与省人事厅合署办公的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单独设立,仍列党委机构序列,为省委工作部门,作为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不变
不再保存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组建省商务厅,不再保存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省国内贸易行业管理办公室、省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办公室
组建省交通运输厅,不再保存省交通厅
组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不再保存省建设厅
组建省环保厅,不再保存省环保局
(二)直属特设机构 保存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直属机构 保存省地方税务局、省民族宗教事务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新闻出版局(挂省版权局牌子)、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旅游局、省粮食局、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挂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牌子)
组建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不再保存省广播电视局
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由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调节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组建省扶贫和移民办公室(挂省革命老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