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白云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实施细则为组织实施好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与聘用工作,根据遵府办发[2008]94 号、遵市人通〔2008〕54 号、遵市人通 [2008]74 、赤教发 [2009]50号和赤科教人 [2010]55 号等文件及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文件精神,结合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及聘任管理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实施范围本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编在册人员
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一)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和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两个类别,主系列为教师系列,辅系列为工勤
(二)专业技术岗位包括副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共分三个等级,具体如下:副高级七级0 个;中级八级 0 个,九级 6 个,十级 14 个;初级十一级19 个,十二级 16 个,十三级 2 个
三、基本条件1、师德师风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热爱科教事业,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师德
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品德言行堪为师生表率,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2、具备相应证书教师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应学校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其他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或证书
并符合《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审核工作的通知》 (黔人通 [2002]50号)的规定,三年一度聘期任职资格审核合格
其中普通话水平等级证标准暂按黔教语发[2001]182号文件执行;对在 1976 年底以前入学的大中专毕业生或每年9 月 30 日以前年满 50 周岁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提供由人事部门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因工作需要,可予以聘任,但在聘期内(3 年)必须取得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
3、学生思想教育好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辅导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