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作规范管理的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师常规管理,塑造教师职业形象,提升教育服务的品质,努力营造宽松和谐的育人环境
根据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此制定教师工作规范管理的规定,凡违反规定的,按照《教师基础性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进行考核,望全体教师遵照执行
一、关于升降旗仪式及课间操的要求教师参加升降旗仪式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交头接耳;升旗仪式时教师按照规定位置列队;所有教师要与学生一起唱国歌、校歌;降旗仪式时班主任、副班主任必须按时到班,组织学生;教师在校时必须参加学生课间操,并对学生实施有效管理,如有特殊情况需向行政值周请假说明
二、关于教师大会(校本培训 )的要求教师参加教师大会 (校本培训 ),不得迟到、早退,按照要求签到和就坐;不得随意走动和交头接耳;手机必须置于振动位置并不得接听(因特殊工作原因干部可以接听 );认真作好会议 (培训)记录备查;不做与会议 (培训 )无关的事情
三、关于上下班及请假的相关要求教师上、下班按照规定实行指纹打卡签到;教师如中途短暂外出需向学校行政办公室报告,并在门卫处履行进出登记手续,如实填写教师外出登记
教师请假的归口部门是学校行政办公室,半天以内的请假可以向学校行政办公室请假,一天以内的请假可以向分管副校长请假,一天以上的请假必须向校长请假;半天及以上的请假必须在行政办公室履行相关请假手续,并向职能部门主动交接班主任、教学等工作,确保班主任、教学工作的有效衔接
四、关于参加教研活动的要求教师参加教研活动,不得缺席、迟到、早退,按照要求签到;认真作好教研记录;服从教研活动的安排,积极参与教研,不做与教研无关的事情
五、关于外出培训、教研、开会及考察等相关要求教师外出培训、教研、开会及考察等要提前向学校行政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并主动向职能部门交接班主任、教学等工作;教师外出培训、教研、开会及考察的过程中不得有影响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