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奖惩办法1233.13.23.344.14.2目的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奖惩办法,以促使员工提高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意识,重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南通中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奖惩。职责安全生产隶属安全小组、生产部(部门)、安委会、企管办、管理部考核。消防安全隶属相关部门、人保部、安委会、企管办、管理部考核。交通安全隶属相关部门、人保部、安委会、企管办、管理部考核。奖励各级应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工作列为评比和奖励先进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一般每年还要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评比并给予一次性奖励。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部门、班组或员工应给予奖励,奖励分为:表彰、记功、授予荣誉称号、发给奖金四种类型:(1)仔细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规、公司的安全、消防环保管理制度及规定,成绩显著,全年实行七无(无重伤、无死亡、无火灾、无爆炸、无急性中毒、中暑、无重大设备事故、无同责及以上的交通事故)的部门。(2)符合条件的安全生产合格班组。(3)发现事故预兆,及时实行果断措施,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免受损失的有功人员。(4)在事故抢救中,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的有功人员。(5)在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保护工作中有革新、发明制造、科研成果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获得成功者。(6)遵章守纪,坚持原则,敢于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7)对公司下达的以及其它要求整改的事故隐患,态度积极,整改得力,成绩显著者。(8)仔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消防组织落实,防火制度健全,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防4.34.3.14.3.24.45.15.2火措施得力的部门、班组和个人。评比奖励程序每年年底由安委会组织相关部门按上述条件进行评比,并将评比结果报企管办,由企管办审核后与公司先进员工名单一起报管理部批准。对获得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惩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除给予 200~1000 元的经济处罚外,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1)因违章指挥或违章操作而发生重大伤亡、火灾、爆炸事故者。(2)没有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必要的安全技术培训,安排无证员工进行特种作业和其它作业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者。(3)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设备、设施等,不实行措施而发生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