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四川广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一、目的为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法律规范》,建立公司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的长效机制,确保公司安全管理的科学化、标准化。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的绩效及安全责任考核。三、考核依据以员工在被考核期间的工作成绩和表现为依据,职能部门对职能范围内的部门、员工日常成绩及表现予以随时记录并进行考核。四、考核频次一年组织一次考核五、职责1.公司总经理总体全面负责。2.综合管理部负责归口管理。3.由综合管理部遵照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制订综合绩效考核标准。4.由综合管理部、生产部(安全环保处、设备处)负责安全标准化的绩效及安全责任考核。五、考核原则1. 综合管理部、生产部(安全环保处、设备处)每年根据综合绩效考核标准进行检查和考核。2.综合管理部根据检查和考核结果与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经济目标责任制挂钩考核。3. 综合管理部、生产部(安全环保处、设备处)根据检查和考核中存在的不符合项,制订整改计划、整改措施和完成期限,落实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并对整改效果进行验收评价。4.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的具体情况,每年至少对综合绩效考核实施的计划和措施进行一次进一步完善。5.公司要不断地提高安全管理绩效,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六、考核结果存档考核结果由综合管理部保存。七、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