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重庆两江新区清研车联理工汽车管理培训有限公司安全稳定工作实施办法一、总则1、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预防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保护国家财产和师生员工人身财产的安全,确保学院安全稳定。根据重庆市委、市政府和市教委、市商委对单位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依照“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一岗双责原则,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2、校属各部门结合本实施办法,制定本部门安全稳定工作的具体措施。3、法人代表是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本实施办法的贯彻执行,并对校属各部门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校属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实施办法在本部门的实施。全校师生员工对本实施办法有执行的义务和监督的权利。二、安全稳定工作任务1、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国防教育,保密教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安全教育,以及校纪校规教育,提高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2、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强化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的技术防范措施;制定并落实重点要害部位的各项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3、制定并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各项具体措施。4、维护学校的治安秩序,加强对校内暂住人员的安全管理;加强对有轻微违法行为人员的帮教工作。5、了解和掌握本学校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制定和完善各类安全稳定工作制度和预案,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确保学院安全稳定。6、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各类案件和事故。三、安全稳定工作制度根据重庆市委、市政府和市教委、市商委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和进展需求,适时建立和完善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制度。四、安全稳定工作职责1、学校分管安全稳定工作的领导的职责是:(1)组织拟定和实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计划;(2)检查落实各项安全稳定工作制度,领导保卫处做好安全稳定工作;(3)讨论处置突发性事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隐患;(4)严格执行安全稳定工作的奖惩制度,检查、考核校属各部门的安全稳定工作实施情况。2、校属各部门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人的职责是:(1)贯彻执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计划,负责本部门安全稳定工作;(2)加强对本部门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及时消除不安全稳定因素;(3)根据本部门实际,建立健全安全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