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生产副矿长安全管理行为法律规范1、岗位职责1
1 协助矿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令、规程、条例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保安制”
2 督促检查分管的业务部门和所负责的区、队和车间的执行情况,针对问题实行措施组织实施
3 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摆正安全和生产的关系
4 带头执行规程和各项安全制度,并教育各级干部遵章守纪,严禁违章指挥
2、安全工作标准2
1 抓好分管范围内的质量达标工作
按标准检查,实施,推广全面质量管理,不断改善生产环境和劳动条件,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2 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生产中出现的重大隐患,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分析原因,制订措施,落实整改单位限期解决,保证安全
3 参加本单位每周一次的安全办公会,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实行措施,解决关键问题
4 分管范围内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亲临现场,根据矿长命令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组织抢救,并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追查处理
5 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组织分管科、队做好“一通三防”业务保安工作
6 组织验收新工作面时,要把好安全和质量关,当工程质量和安全设施不符合标准要求时,不准移交生产
7 仔细抓好顶板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本专业每月一次的顶板管理专项检查,提高顶板支护质量,防止顶板事故的发生
8 组织领导采煤工作面的初次放顶和放结束顶工作,加强采空区注浆、防火的领导和管理工作
3、安全工作措施3
1 狠抓制度落实,根据责任制仔细履行职责
2 阶段性总结矿井安全生产情况,合理安排生产接替
3 全面掌握矿井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业务技术知识,常常深化现场,了解和掌握矿井各环节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应责令有关人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4 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安全隐患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