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公司安全/质量责任工程师(员)管理、使用、考核、待遇实施意见各项目部:为进一步加强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人员的管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的实施意见》,《公司关于对二级管理项目实行安全、质量责任工程师派出制度的通知》,以及结合公司定向强化施工现场安全/质量培训班结业后人员管理、使用等问题,特制定本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本实施意见适用于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立了劳动关系并从事安全/质量岗位的工作人员
二、管理、使用1、安全/质量工程师(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归口配置在安全质量部
安全质量部根据项目施工面积派出安全质量责任工程师
项目完工后,按公司《xx 一【2024】)发字 40 号》“关于待安排职工管理规定”执行,工作安排由安全质量部会同人力资源部另行安排
2、为确保公司安全/质量人员相对稳定,凡与公司签订了《安全、质量专项培训协议书》的职工,5 年内各分公司、项目部不得擅自变更其工作岗位,若确因特别情况,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变更岗位
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的规定:① 1 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至少配置 1 人;② 1 万~5 万平方米的工程至少配置 2 人;③ 5 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至少配置 3 人
为此,公司要求各项目应根据公司配置的安全质量人员无条件接收并安排工作
三、考核、待遇1、安全/质量责任工程师(员)的考核每季度由公司安全质量部会同该工程所在的项目部的项目经理、书记、技术负责人等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附表一、二
2、考核的办法安全/质量责任工程师(员):月工资按项目报公司审批后的岗位工资的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