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西钢股份财字〔2024〕19 号关于下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股份公司各有关部门: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法律规范安全生产费用会计核算,根据财政部、安全监督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24】16 号),现将公司《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办法》印发给各部门,请遵照执行
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办法 二 0 一二年七月一十二日主题词:财务管理 安全生产费用 核算办法 通知抄送:股份公司领导西钢股份财务部 2024 年 7 月 12 日印发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法律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会计核算,根据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24】16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3 号的通知》财会【2024】8 号,西钢集团公司下发的《转发财政部 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西钢集团财字【2024】2 号),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根据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二章 提取的标准及方式第三条 公司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实行超额累退方式根据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一)营业收入不超过 1000 万元的,根据 3%提取;(二)营业收入超过 1000 万元至 1 亿元的部分,根据 1
5%提取;(三)营业收入超过 1 亿元至 10 亿元的部分,根据 0
5%提取;(四)营业收入超过 10 亿元至 50 亿元的部分,根据 0
2%提取;(五)营业收入超过 50 亿元至 100 亿元的部分,根据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