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吉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入分配和绩效考核方案(试行) 为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和服务群众的工作热情,用好政府财政补助资金,统一中心和站分配办法和绩效考核原则,根据县政府第 35 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安吉县基层医疗单位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政府补偿方案》,由县卫生局制定全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收入分配方案和绩效考核方案
经广泛征求意见,并经局党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就绩效工资改革方案出台前我县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和站收入分配和绩效考核提出如下方案: 一、收入分配和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思想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公平、公正和效率优先原则,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和绩效考核工作机制,完善以服务数量、质量和城乡居民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考核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和服务群众的工作热情,为顺利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农村卫生事业持续健康进展,构建民富县强的和谐安吉打下坚实基础
二、收入分配和绩效考核的总体原则 1、以政策为依据的原则
收入分配和绩效考核工作政策性强,必须遵守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的政策
在遵守政策的前提下从实际出发,根据有利于卫生事业进展,有利于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有利于提高服务人民群众的水平的原则开展收入分配和绩效考核工作改革
2、统筹安排和专款专用原则: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的人员经费补助,原县财政卫生事业经费,原省、县公共卫生项目经费,原省补农民免费体检经费,中心与站医疗净收入要进行统筹安排使用
对原省、县公共卫生项目经费要拿出人均 4000 元左右(含服务站)进行收入调节补助,并落实每个工作人员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进行考核后分配
对于装备、基建等专项经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3、分块核算和绩效优先原则:补助给每个中心的人员经费,按正式事业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