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徽科技学院 KAB 绩效考核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绩效考核目的 为法律规范 KAB 俱乐部成员人事考核制度,加强 KAB 俱乐部内部队伍建设,为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个人才能,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依据 KAB 俱乐部其他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绩效考核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全方位考核的原则
3、坚持责、权、利三者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考核定期化、制度化的原则
第三条 根据绩效考核的评定结果,奖优惩劣,并以绩效考核的评定结果作为年度评优的重要依据第四条 绩效考核对象 安徽科技学院 KAB 全体工作人员第五条 绩效考核执行机构 KAB 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绩效考核工作的开展,数据的录入,考核结果的反馈等工作
主席团批阅并存档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第二章 绩效考核执行办法 第七条 KAB 工作人员个人绩效考核 KAB 工作人员个人绩效考核采纳积分考核结合定性考核的形式
每位工作人员基础分为 60 分,针对日常工作考核、工作业绩、个人考勤、四项内容进行考核
各部门配合人力资源部进行考核,人力资源部每次考核结束后对整体情况汇总公布
工作业绩包括担任的职务情况、完成的工作任务量及其完成的质量和工作时效
日常工作考勤(见附件二 表 1)进行考核
个人考勤:根据《安徽科技学院 KAB 考勤管理办法》(见附件一)进行扣分考核
评分方式据考核对象不同而异: 1、主席团考核得分通过实行个人自评、主席评分、主席团互评和部长评分相结合的方式
2、正副部长考核得分通过实行正副部长自评、正副部长互评、主席团评分相结合的方式
3、干事考核得分实行正副部长评分、干事自评,干事互评的方式
1、考核对象考核得分为:60 日常工作考核+工作业绩得分+个人考勤得分 2、定量评分结果定性为三个等级:85-100 为优秀、60-85 为合格、60 分以下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