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徽雅高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连锁加盟合同许可方(甲 方 ): 安徽雅高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法人:王富云 营业执照:91340100MA2N090Y42被许可方(乙方):法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安徽雅高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和 本着精诚合作、共同进展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加盟安徽雅高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艾壳 品牌酒店进行经营的事宜,特签订本合同。一、乙方拥有位于 ,建筑面积合计约 平方米的房屋完全使用权,使用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具体加盟范围见附图),改造成 间客房(暂定 间客房),确定数据以最后工程验收资料为准。乙方承诺按本合同和《安徽雅高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加盟章程》的规定,承担加盟责任。甲方同意在本合同项下接受乙方加盟,并许可乙方使用 艾壳 商标、标识及命名连锁经营加盟店的店名,甲方提供经营管理的技术法律规范,帮助乙方达到安徽雅高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经营标准。二、加盟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三、甲、乙双方同意共同遵照执行《安徽雅高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加盟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四、乙方拥有的加盟范围的物业成为甲方加盟店后,该物业产权或完全使用权关系不变。五、加盟店的资金应用和利润分配不受甲方限制,其经营期间的债券、债务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乙方加盟店的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独立使用 艾壳酒店、艾壳精品酒店 名称,对外不得使用甲方“安徽雅高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名义。六、甲、乙双方之间仅限于本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包括但不仅限于)投资、代理、雇佣和承包经营关系。七、“艾壳精品酒店”加盟店定位于精品商务酒店,其服务设施包括:客房、餐厅、商品柜等满足旅客基本需求的酒店设施。经营范围仅为上述的服务内容。八、加盟店的外形设计、内部功能分割:装修色调、格调、视觉形象的效果;设备的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用品的规格、质量标准;服务项目的选定、服务的操作法律规范、服务质量标准;客户及餐厅菜肴、酒水的销售价格等均应符合甲方的要求,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书面同意后可对外营业。九、甲方承担的义务:1、授予加盟店连锁商标、标识及连锁经营店名的使用权。2、在本合同签署、并收到约定费用后的 15 天内向乙方提供连锁酒店平面图及立面设计施工图及项目报价方案,设计费用按 元㎡计算,设计费用由工程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