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居间合同案例思路分析1. 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是否适格,陈俊光为享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适格,杭州年代专修学校为教育培训机构,是否经过有关部门审批有权进行招生培训需有相关的证件来证明,即是否享有招生权,这与它与原告签订的招生承包协议有效性有重要关系,若年代专修不享有招生权则协议书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协议书无效。目前的材料上缺少这方面的证据所以无法获知。若协议书无效按《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处理,以下分析以年代专修享有招生权为前提。2. 管辖法院的确定。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可以有多个,可以根据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此案件中法院管辖是正确的。3. 招生承包协议书的效力。双方当事人适格,意思表示真实,标的确定,协议书有效。4. 原告认为被告单方停止招生,应支付已招学生的招生费及原告在此过程中的损失。但根据招生承包协议中约定的招生费用支付方式。被告应在学生注册并交清全部学费后一周,按约定支付 50%的招生费用,其余费用在学生注册开学一个月后一周内全部付清。而事实上原告并无证据证明在其处报名的学生都在被告处注册,所以被告当然没有义务支付招生费用。原告在招生过程中收取的报名费,占位费根据承包协议应上交被告,原告严重违约,应立即上交此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 25 日至次月 15 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