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施工合同甲方:乙方: 茅箭区五堰九洲不锈钢经营部甲方因大门安全需定制不锈钢岗亭,经双方协商,拟委托乙方制作安装,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名称:不锈钢岗亭二 工程地点:东方国际园三 产品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制作岗亭尺寸为:1200 宽*1800 长*2500 高,图样见样品图。四 价款和价款支付1.合同价款:柒仟元整(7000.00 元)2.价款支付 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乙方 3000 元定金,制作完毕后甲方到乙方加工部验货后支付剩余 4000 元岗亭款,乙方送货到甲方处。五 制作期限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 15 天施工安装完毕。六 合同生效、解除与终止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定盖章、甲方支付定金后本合同生效。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任何一方自行解除合同的,按违约处理。七 违约责任违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对方的全部损失。八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十堰市人民法院起诉。九 其它1.与本合同有关的双方签字、盖章的传真件具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章) 乙方(章)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2024 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