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工 学 交 替实 习 协 议 甲方:安徽工业与艺术学校(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安徽京信电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校企合作、共同进展”的原则,经平等协商,真实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在乙方建立校企合作实习基地
双方均同意在对外发布信息中使用双方共建本实习基地的名称;二、甲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根据教学计划和培育目标,选派一定数量的中专、高职学生,到乙方以工学交替方式实习三、实习时间:2024 年 9 月 8 日起,两个月为周期,分批次进行工学交替实习
四、实习人数:初步估计人数 80-100 人,具体人数根据乙方岗位需求、甲方教学与学生情况等因素,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五、实习期内实习单位为每生每月支付薪资标准如下:1000 元生活补助
六、甲方根据安排人数向乙方派驻实习指导老师若干名(约 50 名学生配置一位老师),派驻老师对实习学生进行统一管理,对于学生实习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与乙方沟通
七、乙方按实际出勤天数给予派驻老师每日 80 元/人的外驻补贴,乙方于实习期内为实习学生及派驻的实习指导老师提供免费工作餐以及必要的办公条件
八、因实习学生或甲方原因提前终止实习,甲方应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
实习未期满,乙方原因需提前结束实习的也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
以便甲乙双方提前做好工作及学业安排
九、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权利1
甲方督促乙方为学生提供相应的实习环境以及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
根据实习学生实习表现,给予实习学生相应课程学分或直接参加相应课程的考试
甲方成立实习指导小组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协调乙方与实习生之间的关系
并派实习指导老师协助企业管理实习生,以更好地稳定实习生(准员工)队伍,有利于生产经营
及时与学生及家长沟通,确保选派工学交替人数,并向工学交替学生公布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