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玻璃幕墙清包协议书甲方: 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幕墙施工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吉林省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甲乙双方经过公平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将玻璃幕墙工程制作、安装交给乙方负责施工,具体内容如下:一、 工程式名称:二、 工程范围: 全隐单片玻璃幕墙制作、安装三、 工程预算:900㎡×45 元/㎡=40500 元,即人民币:肆万零伍佰整
四、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幕墙加工安装法律规范规定和本公司相应的技术法律规范
五、 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应在乙方进入施工场地后三日内付乙方人工费总额 10%进场费
2、玻璃幕墙框架安装完再付 20%
3、幕墙玻璃安装至 80%时再付 20%
4、工程完工后甲方自检合格一周内再付 20%
5、其余款项在正式验收合格后 30 日内,除预留 5%的质保金外,全部结清
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一周内结清
六、 质量等级:本工程应达到单项优良标准
七、 工期:合同生效后 1 日内进入施工场地,工期计划为一个月,具体工程进度按甲方要求进行,并按期完工
八、 工程结算:工程结算按实际发生面积结算,单价以本合同预算单价为准
九、双方的责任与义务:甲方:(1)负责及时为乙方提供全部工程所需要的一切材料
(2)为乙方进入施工场地及施工制造便利条件,按合同准时兑付工程款
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误工,连续超过一周,甲方应给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视情况具体双方协商,基本标准参照工人工资
(3)协助解决工人临时住宿及提供施工所用的脚手架、吊装工具、库房、水电、三线位置、签证、监督检查工程质量
(4)同乙方共同协作做好工程验收工作
乙方:(1)负责按甲方提出的设计施工方案、工艺、质量及工期要求组织人员进行加工安装; (2)负责所属工人的人身责任保险,并对安全责任事故负全部责任(有权要求甲方代办人身保险)
(3)参加施工的全部人员在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