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广告业务承揽协议甲方:乙方: 第一条前言甲、乙方就乙方代理甲方的广告承揽业务,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二条 承揽形式1
甲方选定乙方作为甲方广告业务员,乙方可以向甲方提供广告客户拟在甲方媒体发布的各类广告;2
乙方保证在客户签约前,口头与甲方协商落实广告位置、发布时间等事宜并以书面形式提前三个工作日向甲方确认广告定单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3
甲方拥有选定其他业务员的权利;4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需求、经营状况等因素更改其标准报价
如需改变报价,甲方应在新的价格计划开始执行之日前一周通知乙方
已签订的合同,按原签订价格执行;5
甲方对其媒体广告位的设置有独立及绝对的控制权,但是应保障与乙方已签订合同的顺利执行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1
凡乙方为甲方承揽的广告业务,乙方享有根据甲方的标准报价收取相应提成的权利;(广告业务提成为实际广告费的 10%,提成后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
凡由乙方推举直接与甲方联系的客户,甲方与客户签订广告发布合同取得效益,乙方有根据实际成交额提取相应业务提成的权利(业务提成为实际成交额的 5%)
乙方可根据市场状况自行调整其给予客户的广告价格或优惠幅度,乙方享受标准报价 20%权限
第五条 甲方责任1
甲方保证并同意,所经营广告业务遵守各种法律、法令、法规和规定;2
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广告发布计划,依约按时发布广告;3
甲方负责广告发布的具体工作,包括:① 空位查询;② 广告拉安排;③ 监督广告播出情况
甲方负责计划发布广告的基本制作
第六条 乙方责任1
负责甲方广告业务的承揽工作;2
定期向甲方报告近期广告业务进展情况,便于甲方留位或整体协调;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
将市场反馈的广告信息及时提供给甲方
乙方承揽的广告,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