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江苏省苏宿建屋置业有限公司建屋 · 明日星城 销售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理合同书二零一三年四月甲 方:江苏省苏宿建屋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沙海波公司法定地址:苏宿工业园区管委会大楼二楼电话:0527-82868888 传真:0527-82868888 邮编:223800乙方:连云港博思堂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汪妹玲公司法定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苍梧路 6 号龙河大厦 A 座 3 楼-310 室博思堂电话:0518-85325598 传真:0518-85325698 邮编:222000 甲方为苏宿工业园区《 建屋 · 明日星城 》 项目(以下简称本案,本案的推广名及备案名的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契约责任)之合法进展商。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本案委托乙方进行营销策划,广告制作及销售总代理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本项目的推广名及备案名的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契约责任。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一条 委任条款1. 本案位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东至通达大道,南至青海湖路绿化用地,北至清水河绿化用地,西至通湖大道绿化用地。2. 本案用地面积为 97352.03 平米,总建筑面积约为 194272.3 平方米,其中三期及二期剩余房源总计可售建筑面积约为 8 万 平方米。(具体房型、面积等详见附件一)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本案的期限:自本合同签约生效日起至 2024 年 5 月 16 日 。合同期满,自然终止。除非双方期满前协商续约。3. 本合同签定之日起,双方开始交接工作,于两周内完成交接,乙方销售人员全部进场。4. 代理期间甲方不再自行或委托任何第三人(方)进行销售.甲方可以保留三期不得超过 80 套自行销售,此部分房源计入乙方销售考核指标,但不计算乙方任何销售佣金和奖励佣金. 5.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选取苏州市博客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渠道推广商以帮助本案的销售,乙方认可并予以配合执行甲方和苏州市博客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渠道服务协议中的所有条款。6. 届时若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第四条所确定的销售指标,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同时乙方佣金根据完成销售业绩(全款到位)的 0.9%予以结算。结算后,若甲方仍继续委托乙方代理,并且乙方亦同意继续代理的情况下,双方再行协商新的代理条款及签订新的代理合同。第二条销售底价及销售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本案销售价格及底价如下:1. 本案各部分产品的销售表价在每批房源推出前一周根据届时的市场行情,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协商后由甲方最终决定。2. 根据上述平均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