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知识产权案例 徐若羽诉被告长江文艺出版社图书出版合同纠纷一案案情: 徐若羽(以下称原告) 长江文艺出版社图书出版(以下称被告) 原告创作的原著《水岸》经被告选题通过,双方于 2024 年 5 月 26 日签订了一份《图书出版合同》
合同约定:(一)原告在合同两年有效期内将作品《水岸》在国内外以图书形式出版发行中文本的专有使用权授予被告;(二)被告尊重原告的著作权,经作者允许,可以对作品进行适当的修改、删节;(三)原告有作品审校权;(四)原告向被告支付 5 万元合作经费,签约后先支付 3万元,图书发行后支付 2 万元;(五)原告按图书销售实洋的 40%猎取酬劳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向被告支付了 3 万元合作经费
而被告不按约履行义务,在图书出版发行过程中,被告责任编辑向原告提出对作品原稿进行部分删改
在原告明确表示不同意修改,并且表达了假如一定要强行修改,宁愿放弃出版的意愿的情况下,被告责任编辑口头承诺不对作品进行删改,仍按原稿出版作品
但是被告出尔反尔,在作品校样未经原告审样、签字的情况下,强行出版发行了未经作者同意、经过几十处修改删节的《水岸》一书
诉讼:原告认为被告的这一行为,违反了双方签订的《图书出版合同》的约定,侵犯了原告享有的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由于被告凭借出版市场所处的优势地位,无视作者的基本尊严和权益,公然违约,给原告身心造成一定损害,经济上也造成一定损失,以被告违反合同约定为由提起了合同纠纷的诉讼
原告在审理期间申请变更诉讼请求为:1、解除原告与被告于 2024 年 5月 26 日签订的《图书出版合同》;2、被告停止侵权行为,收回并销毁尚未销售的《水岸》一书;3、被告退还原告支付的合作出版费 30,000 元人民币,并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 10,000 元;4、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为支持其诉讼请求,原告徐若羽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