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慈溪会展中心场地租赁协议 合同编号:SH-EWUN-12024承租人(甲方): 易道广告(上海)有限公司 _ 出租人(乙方): 慈溪优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和诚信的原则就甲方租赁乙方慈溪市会展中心从事 长安福特汽车 2024 三四线城市巡展活动 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租赁场地甲方租赁乙方位于 慈溪市会展中心 的场地, 240m 2 左右
乙方必须保证场地符合以下要求:1、 慈溪市会展中心 场地,场地尺寸为 12m * 20m (具体以现场为准,不低于 240㎡,并能保证甲方正常使用)2、 场地地面平整,无破损
可用场地范围内没有任何障碍物
第二条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 2024 年 4 月 27 日 0:00 至 2024 年 5 月 1 日 24:00 ,共计 5 天
活动时间: 2024 年 4 月 28 日 至 2024 年 5 月 1 日
布展时间: 2024 年 4 月 27 日 8:30 进场布展
在布展期间,乙方不得以派遣工作人员配合、水电使用等为由而产生额外费用
第三条 租金、租金支付方式租金:共计(小写) ¥ 10000 元 (大写人民币 壹万元整 ),此租金为含税费用,乙方不再产生任何其他费用;支付方式:甲方应在 2024 年 4 月 26 日前以 银行对公转账 方式支付租金,即人民币(大写) 壹万元整(¥ 10000 元) ,乙方应在活动款项付清时向甲方提供税务机关认可的含税正式全款机打发票
款项汇入乙方账户:户 名:慈溪优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宁波慈溪支行账 号:309006276018010062686第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1、 就治安、消防、保洁、用电等内容协助甲方实施,保证现场用水、用电
2、应按约定为甲方提供场地及协助安装相关配套设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