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成品油公路运输协议书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2024 年 月 日在河池市签订。甲 方:大厂工贸公司住 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乙 方:河池利达石油运输有限公司住 所:河池市中山路 181 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成品油公路运输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第一条成品油范畴本协议所指的成品油,包括:汽油、煤油、柴油、润滑油。第二条运输期限合同期限为壹年,即从 2024 年 6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5月 31 日止。第三条成品油运输数量甲方在中石化河池石油分公司金城江油库或中油肉联厂油库购进油品数量为运输数量。第四条成品油起运和到达地点起运地点:中石化河池石油分公司金城江油库或中油肉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联厂油库。到达地点:南丹大厂油库、铜坑矿厂、车河矿厂。其运距按 90 公里计算。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乙方必须遵守交通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和甲方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保证油品质量,确保油品按质按量安全运达目的地。 第六条油品装、卸责任和办法乙方必须遵守有关成品油装、卸的操作规程。油品运达目的地后,甲方必须安排人员接卸,乙方承运人员要积极配合卸油,在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工作人员没有进行接卸油品的,双方应该就当时情况作书面记录。如无正当理由甲方不得拒绝接卸油品,否则视为责任方违约。第七条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含押运员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按运价 80.00 元/吨公里计算运费。运费结算方式:每月底结算一次,由乙方将上月运输量列出清单并开具运输收费发票交甲方审核,5 个工作日内甲方将运费付至乙方指定账户。第八条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权利:要求乙方按甲方的采购计划,按时、按质、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按量把油品运输到目的地。油品起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站地点或收货人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到站地点或收货人的要求。但必须按有关规定付给乙方相应的运杂费。2、义务:甲方向乙方提供运输计划时,应提前 2 天通知乙方,并按乙方现有最小吨位的油罐车为一批量。否则,乙方将按实际出车的可载重吨位收取运费。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权利:向甲方收取运费。假如甲方不按时支付运费乙方有权每日收取该次运费额的 1 %作为滞纳金。2、义务:完成甲方采购的成品油运输任务,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油品运输到指定地点,并积极配合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