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房地产联合开发合作协议书甲方: 公司 (以下称甲方)乙方: 公司 (以下称乙方)为了充分发挥双方的各自优势,积极参加中山市金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地产开发项目建设。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联合开发中山市西区金港路 号地块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信守。一、开发项目地段、面积 地块总面积 125065.1㎡,价值约 36583.2 万元整。四至为:北至 ,南至 ,东至 ,西至 。该地块为甲方自有。1、78 亩用地:位于中山市西区金港路 号,面积为 51,966 平方米,地类用途:商住,土地证号:中府国用[2024]第 号。其准容积率为 1.5,可建容积率为≤3.0;建筑高度≤100 米;绿化率大于等于 38%;建筑密度≤30%。2、110 亩用地:位于中山市西区金港路 号,面积为 73,099.1 平方米,地类用途:商住,土地证分为四份,编号分别为:中府国用[2024]第 号。其准容积率为 1.5,可建容积率为≤3.0;建筑高度≤100 米;绿化率大于等于 38%;建筑密度≤30%。二、合作方式1、设立项目部双方同意以甲方公司的名义下设项目部,具体命名为 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在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通过办理合法手续设立。本协议签订的同时,甲方授权项目部是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其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决策和管理。项目部由乙方经营、管理,甲方派员入驻但不参加管理。2、资金管理项目开发所需资金由乙方依据本协议投入项目部。项目部单列帐目,与甲方公司其他业务无关。项目盈亏及债权债务均由乙方单独负责。3、合作性质合作性质确定为联营型合作。4、合作目标两块地分期开发,目标为大型综合商住楼盘,在沙朗地区具有标志性建筑群。在容积率为 3.0%的情况下,地面总建筑面积不能低于 37.5%万平方米,其中商业面积占 15%,约 5.6 万平方米;住宅面积占 85%,约 31.9 万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不能低于 7.5 万平方米。合计总建筑面积 45 万平方米。乙方可以选择合适的容积率。三、保证金条款1、本协议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保证金 1000 万元。在下载后可任意编辑78 亩地正式开工后 10 日内,如乙方无严重违约情形,则甲方一次性退回保证金500 万元;在 110 亩地正式开工后 10 日内,如乙方无严重违约情形,则甲方一次性退回保证金 500 万元。2、剩余 500 万元作为公用设施配套折价款、基础设施建设方和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