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用 统 计 术 语 1、统计指标 是反映总体现象数量特征的概念和具体数值
2、基期 统计上通常把作为比较的基础时期称为基期
3、报告期 统计上通常把和基期对比的时期称为计算期或报告期
4、发展速度 是反映某种社会经济现象发展程度的相对指标,它是报告期发展水平与基期发展水平之比,用来说明报告期水平已发展到基期水平的若干倍或百分之几,即说明社会经济现象发展变化的快慢
其计算公式为: 发展速度=某指标报告期数值∕该指标基期数值
发展速度一般用百分数(以基期水平为100)表示,当比例数较大时,则用倍数表示较为合适
5、定基发展速度 是报告期发展水平与某一固定基期发展水平之比,反映社会经济现象在较长时间内总的发展速度
6、环比发展速度 是报告期发展水平与前一时期发展水平之比,反映社会经济现象逐期的发展程度
7、增长量 增长量是时间数列中两个发展水平之差,它反映社会经济现象在一定时期内增长(或减少)的绝对量,即报告期水平与基期水平之差
8、增长速度 是根据增长量与基期水平对比而求得的一种相对数,它表明现象在一定时期内增长的速度,说明报告期水平比基期水平增长了百分之几(或若干倍)
其计算公式为:增长速度=(某指标报告期数值-该指标基期数值)∕该指标基期数值
计算结果若为正值,则称为增长速度或增长率;若是负值,则称为降低速度或降低率
9、平均发展速度 指一定时期内各单位时期环比发展速度的序时平均数,表明社会经济现象在一个较长时期内发展的平均速度
平均发展速度常用的计算方法有两种: 根据环比发展速度计算: = = 根据发展水平计算: = 公式中, 代表平均发展速度, 表示历年的环比发展速度,n 表示基年以后各年的项数, 表示报告期发展水平, 表示基期发展水平
10、平均增长速度 用来说明社会经济现象逐期增、减的一般程度
平均增长速度不能根据各项的环比增长速度指标直接求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