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完整版)家校共育理念家校共育的理念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把学校和家庭比作两个“教育者”,认为这两者“不仅要一致行动,要向儿童提出同样的要求,而且要志同道合,抱着一致的信念”。这就提出了“家校共育”的概念,不过仍未形成确切的、被广泛接纳的定义。英语中表达“家校合作”的词最常见的是“home-schoolcooperation”(家校合作),与之相关的词还有'educationintervention”(教育介入)、“parent-teachercollaboration”(家长一教师配合)、“parentinvolvement”(家长参与)等。在儿童入学之前,几乎所有家长都有家庭教育的意识。但是在孩子进入学校之后,有的家长便把教育孩子的任务完全交给了学校,交给了教师,甚至交给了社会。这是不理智的,也是没用的,是无法挽回的。国外对于家校共育的研究进行的很早,而我国在九十年代开始认识这个问题。教育研究者马忠虎对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相结合的问题上有深入的研究,他认为,家校合作,实质上是联合了对学生最具影响的两个社会机构一一家庭和学校的力量,对学生进行教育。2/6在教育活动中,家庭和学校相互支持共同努力。这样一来,学校在教育学生时能得到更多的来自家庭方面的支持,家长在养育子女时也能得到更多的来自学校方面的指导。这一观点慢调了家庭和学校在教育中的平等地位和作用,改变了我国教育界以往一直认为家庭教育从属于学校教育的看法,平衡了家校之间的关系,有利于调动家庭对其子女教育的积极性,发挥家庭教育的巨大作用。人的成长综合了家庭、学校、社会诸方面的因素,是一个综合体。英国教育家克拉克尤其重视家庭的作用,他认为教育的功能:“首先是家庭,家庭为一切目的而存在,是有最强烈的情感生活。同时家庭是我们称作道德心的价值观和标准体系的制定者。其次是学校,学校的主要功能在于传达家庭不适宜传达的思想,即抽象、正义的思想。学生在学校中是唯一与同辈或上级没有特殊钟爱纽带的人,有他被配给的有其权利和义务的位置。再次是行为或职业。作为社会组织,他们对提出了人的自我意识和价值意识做出了贡献。”实际上家校共育的活动是纷繁复杂、多种多样的,美国学者大卫•威廉姆斯(DavidWilliams)研究发现,家长在学校中渴望扮演不同的角色,其角色范围可从指导孩子或课堂辅助到参加校委会制定学校规章等。另外两位学者兰根布伦纳(MRLangenbrunner)和索恩伯格(KRThornbury)则把参与学校教育过程中的家长角色分为三类。3/6首先是作为支持者和学...